1. 提高队员身体素质
2. 发觉队员对乒乓的潜能
3. 培养队员的自我纪律
4. 为校争光
队员资格:本校在籍学生
组织:
本会为本校体育处属下团体,下设 2人管理此校队,其职务如下:
1. 队长 ———— 1 名
2. 副队长 ———— 1 名
选举:于校队队内成员提名投票或由校队老师遴选。
候选人资格:为本校队队员并具备担任队长的能力。
职权:
1. 队长:
1.1. 与老师商讨并拟定校队每日训练计划。
1.2. 主导校队活动。
1.3. 管理队员的纪律。
1.4. 向老师汇报组内状况。
1.5. 协助校队练习。
2. 副队长:
2.1. 协助队长完成职务。
2.2. 队长缺席时代其执行职务。